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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适用于收购、销售、调拨、储存、加工和出口的商品桐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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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油应具下列特征常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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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重(20/4℃):0.9360~0.939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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折光指数(20℃):1.5185~1.522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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碘价(韦氏法):163~17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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皂化价:190~19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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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聚合试验(华司脱试验):282℃ 、7min30s内凝成固体,切时不粘刀,压之即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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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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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油的等级指标见下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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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油以2等为计价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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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桐油中均不得含有痴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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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桐油中均不得混有矿物油、““松香”及其他类油脂。
检验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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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油样品的扦取按照GB5524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、分样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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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重的测定按照GB5526-85《植物油检验 比重测定法》招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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折光指数的测定按照GB5527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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碘价的测定按照GB5532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碘价测定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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皂化价的测定按照GB5534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皂化价测定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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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聚合试验(华司脱试验)按照GB5539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油脂定性试验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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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泽、透明度、气味的鉴定按照GB5525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、色泽、气味、滋味鉴定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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酸价的测定按照GB5530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酸价测定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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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按照GB5528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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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质的测定按照GB5529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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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桐油试验按照GB5539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油脂定性试验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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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油掺伪试验按照GB5539-85执行。
| 指标 等级 项目 |
1 |
2 |
3 |
| 色泽(罗维比色计英寸槽) |
黄35 红≤3.0 |
黄35 红≤5.0 |
黄35 红≤7 |
| 气味 |
具有桐油固有的正常气味、无异味 |
| 透明度(静置24h/20℃) |
透明 |
允许微浊 |
允许微浊 |
| 酸价(mgKOH/g) ≤ |
3.0 |
5.0 |
7.0 |
| 水分及挥发物,% ≤ |
0.10 |
0.15 |
0.20 |
| 杂质,% ≤ |
0.10 |
0.15 |
0.20 |
| β-桐油试验(3.3~4.4℃经24h后) |
无结晶析出 |
无结晶析出 |
无结晶析出 |
3. 包装、运输和储存
桐油的包装、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、保量、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的要求。桐油装具必须具备明显的“桐油”标志。并注明毛重、净重、出厂日期。
我公司出口桐油的标准:
色 状:透明 加纳色:≤8
气 味:具有桐油固有的正常气味,无异味
比 重(20/4℃):0.9360~0.9395
折光指数(20℃):1.5170~1.5220
碘 价(韦氏法):163~170
皂化价:190~195
水份及杂质:≤0.2%
游离脂肪酸:≤2.0%
热聚合试验(华司脱试验):≤7’30〞
ß-桐油试验:阴性(无结晶析出)